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唐洪斌 来源 :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26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驻西双版纳监狱检察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协作配合 形成打击合力

驻监狱检察室加强与监狱的协调沟通,主动分柝狱情,共同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了联席制度、信息通报等制度,互通工作情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地维护了监狱的安全稳定。

加大宣传力度 畅通举报渠道

深入各监区配合管教民警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服刑人员打消顾虑,积极检举黑恶势力。注重畅通举报渠道,将《致在押人员的公开信》粘贴到每一个监区,告知服刑人员可以通过约谈或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将推荐记功,在减刑、假释中优先考虑,并承诺为其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与此同时,检察官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服刑人员讲解了什么是黑恶势力,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犯罪以及黑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性等等,从内心深处唤醒服刑人员对黑恶势力的痛恨,主动认罪悔罪,坦白余漏罪行,积极检举他人犯罪。

发挥职能优势 认真摸排线索

坚持把涉黑、涉恶服刑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建立涉黑、涉恶服刑人员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全监狱中筛选出涉黑服刑人员11人、涉恶服刑人员4人,并将档案调出,认真研究分析罪犯涉嫌的罪名及判决情况,有针对性地与15名罪犯进行分别谈话。如在与一名涉黑犯的谈话中,检察官通过掌握一名网上追逃嫌疑人乔装潜回案发地的情况后,目前己按程序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