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阳法院“视频”调解让爱回家

作者 :王贤臻 来源 :山东长安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19

李老太生育了三儿一女,今年已是 85岁高龄的她,本应享受儿孙环绕、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可让人想不到的是,2010年老伴去世后,她却一个儿子的家都没有住进去。5 年里,李老太一直生活在小女儿家里,三个儿子也没有探望过老人。 2015年,一次脑血栓让李老太腿脚不便,口齿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小女儿已经57岁,照顾母亲的同时还要赡养81岁的婆婆、接送孙女上学、照料未满月的孙子。看着快要累垮了的小女儿,李老太心疼极了。反复考虑后,李老太将三个儿子起诉到了法院。

  济阳县人民法院回河法庭法官接手案件后,多次向李老太的三个儿子了解情况。原来老大不满父亲生前的工资本一直由小妹拿着,认为现在钱花完了,又想起让哥哥承担赡养义务;老二说母亲从小偏心眼;老三说父亲过世时,人情钱老大收走了,要想谈赡养,先算账。

  得知四兄妹之间的矛盾症结集中于父亲去世时的人情账目和父亲遗留的存款支用账目不公开后,法官用了两天的时间对李老太老伴生前的存折以及去世后款项的支出进行了整理,列出了明细;老大也把父亲去世时的人情账簿拿到了法庭,对账目进行清点,对有异议的款项逐一进行了厘清。

  经过解释,兄妹四人对钱财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可是对于赡养老人却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有的说四人轮流赡养;有的说由一人赡养,另外三人给付赡养费;还有要将老人送至敬老院的。四兄妹各自的大家庭中有妻儿、孙子及孙媳妇,单凭强调责任和义务很难说服四人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调解也没有起到效果。

  要不然再试一试?想到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官决定打“亲情”这张牌,让 5 年没有见过老母亲的儿子们“见见”自己的亲妈,让一家人重归于好。为此,承办法官来到李老太家,与老人聊天的时候让同事在一旁录制视频。令法官感到意外的是,老人全程没有说过一句儿子们的不是,只是一直在怪自己的身体不争气,老了老了成了孩子们的负担。听到老人的话,承办法官红了眼眶:这就是母亲与儿女的区别吧,儿女想到的是自己的小家、生活的不便,而母亲考虑的则是孩子们的困难。

  回到法庭后,法官的心绪久久不能平复,感动于老人的豁达开朗,也同情着老人的病痛之躯。为此,承办法官坚定了调解的决心。可是三个儿子5年没见母亲,他们看到视频中通情达理的老母亲会心软吗?

  承办法官想起曾在网上看到的一起母亲索要子宫房费案件的庭审视频。视频中,儿女们理直气壮地拒绝赡养时,老太太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要你们在这里生活了十个月的房费!”承办法官决定将这个视频与探访李老太的视频共同播放,同时邀请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索要子宫房费视频的播放,让老人的儿子们心生愧疚,而法官和老人聊天的视频则唤起了他们小时候的记忆,让他们看到了老人的思念与期盼。擦去眼中的泪水,四名子女达成调解协议,由他们轮流赡养老人,每人三个月,老人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由四人共同承担。

  案件终于调解结案,承办法官也长舒了一口气。类似这种家事案件,兼具人身性、伦理性和财产性,家庭矛盾的解决更多依赖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对于这类案件,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调解,让他们自愿共同赡养老人。

  在之后的一次回访中,李老太紧紧抓住法官的手不放,说:“多亏了你啊,女儿的身体好多了,我现在每个孩子都能看到了,还推着我逛公园,脾气最轴的老大晚上还给我洗脚呢!”

  【案外语】调解与判决是法院处理纠纷的两种方式,判决更多的是社会指引功能,是构建社会规则体系的一部分,而调解则是对局部矛盾的化解。对于兼具人身性、伦理性、财产性的家事类案件,法官应该重视家事案件的情感色彩,关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问题,多花时间和心力去厘清关系、查清矛盾,弥合当事人的感情裂痕,修复家庭社会关系,进而从根源上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