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检察院四举措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 :马卫东 来源 :景洪市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7-09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景洪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采取四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完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全院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一是建立信息填录通报制度,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案件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公诉等业务部门通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统计系统衔接过程中,审查起诉案件在受理、延期、退查、重报、审结、开庭、判决等环节案卡信息填录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业务部门真实、准确填录案件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填录工作,促进规范司法行为。

二是加强日常统计审核,促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日常统计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案卡、不真实案卡的填录,杜绝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今年15月,共纠正填录不规范案卡21张。

三是强化统计分析工作,促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检察业务工作态势分析,针对某一时期、某一类或几类案件的发生特点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和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共撰写统计分析2篇。

    四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突出解决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发布不规范、案件信息表述过于简单,以普通刑事案件替代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擅自缩小公开范围,不敢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延迟案件信息公开等问题,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质量。截止610日,共在互联网上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件,公开法律文书3件,案件程序性公开8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