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为治安良好旅馆颁发治安星级单位牌匾

作者 :杨俊 来源 :执法监督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1-20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旅馆业自我防范、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充分调动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近日,景洪市公安局在景洪市范围内开展旅馆业治安星级评定工作,为辖区内治安良好的旅馆颁发治安星级单位牌匾。
  旅馆业治安星级评定工作采取辖区公安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审批决定的“二级评审”制度,由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各地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督促整改并在考核中予以扣分。通过半年的评定审核、每周不少于3次的检查督促,景洪市公安局最终评选出辖区4家酒店为治安星级单位,并为这4家旅馆颁发了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