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1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西双版纳州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州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社管综治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工作;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2015年全州政法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树牢服务大局意识,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坚持以法治为保障,更加注重公共安全,着力深化平安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导向,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正,着力深化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准则,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4﹞22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标准,结合州委政法委人员和车辆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二是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加强年度预算和年度任务的结合。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州委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三个职能部室。
(二)人员及车辆编制:我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6人,后勤服务编制1人。在职实有22人,离退休实有4人,财政全供养26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6辆,财政供养3辆。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35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87.45万元,上年结余163.70万元。2015年总支出35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9万元,项目支出181.9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169.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5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181.96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18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万元。
附表: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2、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