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邻里旧债终化解 “府检联动”暖心守护特殊群体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22

近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在联合辖区基层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村入户工作中,摸排发现一起涉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维权线索。

检察官了解到,勐腊县辖区内一名残疾村民早年将钱款出借给同村老年邻里,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凭证并约定计息标准。后续因借款老人年老体弱、收入微薄,无力按约定还本付息,债务一拖十四年。出借人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不熟悉法律维权流程,自主讨债多年无果,双方经年累月心生嫌隙,邻里关系长期失和。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联动辖区派出所全面核查双方家庭收入、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以及邻里过往关系等实情,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检察官向出借人讲解民间借贷利息司法认定标准、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相关法律规定,疏导其多年维权负面情绪,同时向借款人厘清债务履约义务、失信相关法律后果,结合其养老收支现状协商还款方案,循序渐进消解双方对立情绪。



经多轮居中调解,双方摒弃分歧、达成一致合意,自愿签订和解协议,由借款人一次性足额付清全部本金及协商确定的利息,出借人全额收款后确认债权债务结清,自愿放弃其余所有主张,双方债权债务彻底结清,十四年邻里积案一次性实质化解,双方隔阂消解,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该案精准兜底残疾人、老年人两类特殊群体权益,以柔性调解实现矛盾前端化解,避免弱势群众进入诉讼程序,大幅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耕“府检联动”协同治理效能,锚定基层邻里纠纷、小微债务等问题,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急难愁盼,常态化下沉一线摸排风险隐患,精准用好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以精准暖心检察履职,护航边境基层平安和谐、民生安定。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一)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者生活困难,追索扶养费、赡养费;

(三)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五)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六)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七)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支持起诉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