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西双版纳长安网>>专题专栏>>“枫”景怡人 “桥”见版纳小糯玉米里的大民生!田间纠纷巧化解 守护农户“钱袋子”
来源 :勐海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16
小糯玉米,是勐海当地家喻户晓的特色农作物,更是一众农户全年辛勤耕耘、养家增收的重要依托。面对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种植货款纠纷,勐海县人民法院用心用情妥善调处17起小糯玉米种植回收合同系列案件,高效化解田间地头的民生矛盾,切实守护好农户的增收“钱袋子”,以暖心司法托举乡村民生幸福。
2023年4月,当地某合作社与17户农户签订《小糯玉米种植回购合同》,双方约定由农户定点种植小糯玉米,成熟后由合作社统一回购,并在收货30日内结清全部货款。合同签订后,农户严格按照标准耕作种植,如期向合作社交付收成的小糯玉米,但合作社却并未如约付清收购款项,农户多次自行催讨均无果,无奈之下向勐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拖欠的种植货款。


案件受理后,勐海县人民法院综合研判案件特点,该系列案件虽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但关乎众多农户生计。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影响本地“合作社+农户”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良性发展,也无法确保农户以最快速度拿到辛苦钱。为此,勐海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涉农纠纷化解“绿色通道”,确定“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
针对本案农户多为本地哈尼族群众的实际情况,法院速裁快审团队联合双语法官共同参与调处工作,畅通沟通渠道,细致梳理农户诉求,安抚群众情绪。沟通中,合作社方道出争议核心,认为农作物价格存在季节性浮动,合同签订单价与收货时市场行情存在差距,按原合同价格支付将产生较大经营亏损,因此迟迟未结算货款。
承办法官立足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向合作社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明确“恪守契约精神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根本”。同时,法官也耐心向农户释明企业经营难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多轮“背对背”“面对面”沟通协调下,双方逐步消除分歧、达成共识。随后,农户代表与合作社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收购台账,确认结算金额,合作社也将积极筹措资金,结清拖欠的玉米收购款项。

此次系列案件的圆满调处,既依法维护了农户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了群众民生收入,也帮助合作社避免了诉讼负面影响,获得修复商业信誉的机会,有效维护了本地特色农业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