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尺子”量到底,田间地头解“心结”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16

玉米苗破土而出,长势喜人。可景洪市普文镇两位村民望着自家地界里的玉米苗,却满心郁结——这片玉米并非二人播种,而是邻居越界栽种。

据悉,两位村民的地块与张某相邻。今年3月,二人巡查田地时发现,张某擅自将玉米播种到了自家土地范围内。双方先行沟通未果,经村小组、司法所多次介入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位村民分别向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被占用的土地,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当庭反诉,双方各执一词

519日一早,两案如期开庭。被告张某今年已有78岁,到庭后情绪激动,不仅否认占用两名原告的土地,反而指责其中一名原告其他地块中的鱼塘漫水淹了自己的地,当庭要求另案起诉。

案情瞬间变得复杂起来——原本事实清晰的土地侵权纠纷,陷入你说我占地,我说你淹地的胶着状态。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承办法官没有将案件推入另案处理的程序漩涡,而是冷静分析、果断决策:与其让双方在法庭上继续争执,不如到现场用事实说话。

现场勘测,把法庭到争议地

到底有没有越界?鱼塘有没有漫水?我们找专业仪器来量一量。承办法官主动提议,由法庭协调土地管理部门携带专业仪器,到实地进行测量。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后,法官迅速联系大渡岗司法所,请求协调人员,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


当日,承办法官带领全部人员到达争议地块。在大渡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同志的配合下,用专业仪器对双方争议土地逐一测量。数据出炉后,全部争议事实水落石出:被告确实越界占用了两名原告的承包土地,而原告鱼塘并无积水漫溢情况,老人所称的土地被淹损失并无事实依据。


将心比心,法官算人情账更算经济账

事实虽已查清,但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一判了之。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涉案土地的玉米已播种两个多月,老人为此投入了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若直接判决立刻返还土地,不仅会让老人的耕种心血付诸东流,还会彻底激化邻里矛盾,埋下后续纠纷隐患。

于是,承办法官主动向村干部了解相邻土地的租金行情和玉米成熟日期,在心里算了一笔清楚账,兼顾法律底线与群众情理开展起调解工作。


大娘年纪大了,种这点玉米不容易,现在玉米再有几个月就熟了,能不能让她收完这一季再还地?占用费按标准算给你们。

大娘,地确实是人家的,占用这么久,适当补偿一点也是应该的。你看这样处理,行不行?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在大渡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6831日前退还占用的土地,当场向两名原告分别支付20263月至8月的土地占用费,并明确表示不再另案起诉。原告也表示会管理好鱼塘,杜绝漫水隐患。

手中有尺,心中有情。从当庭翻案到现场勘测,从数据定分到情理促和,承办法官用一把专业仪器的,量清了地界;用一颗司法为民的,化解了心结。这起差点案中生案的土地纠纷,最终在法官的引导下,在田间地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