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西双版纳长安网>>专题专栏>>“枫”景怡人 “桥”见版纳石头砸伤亲友情 人民调解终治愈
来源 :打洛司法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5-18
亲戚、朋友之间发生纠纷,既要依法维权,又要顾及情面,这是基层调解中的常见问题。近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因平整土地施工致路人受伤的损害赔偿纠纷,三方当事人在调解员引导下达成共识,最终握手言和。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不伤和气、不花钱、快解决”的优势。
2025年10月,在打洛镇某村发生了一起意外,村民李陆(化名)花钱请挖机老板张祥(化名)为其平整土地,张祥安排司机王文(化名)进行挖机作业。施工过程中致一块大石头掉落,砸中正从下方小路经过的村民赵元(化名),赵元腿部因此受伤住院治疗25天,其电动三轮车也严重受损。

案涉土地的承包人李陆与伤者赵元是同村亲戚,平日里关系融洽,与挖机老板张祥也熟识。事故发生后,赵元被及时送医治疗,张祥和李陆也主动垫付了6万元费用。然而,当谈到本次事故的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时,三方产生了严重分歧。打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土地承包人李陆认为自己在事发前已经口头提醒司机“小心一点,不要让石头掉下去”,尽到了提示义务,不应承担太多责任;挖机老板张祥表示李陆作为主人熟悉地形,知道这条小道有人经过,应该提前通知村民绕行,而且施工时李陆也在场,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伤者赵元则称自己正常骑车路过,没有任何过错,受伤后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车损等加起来损失不小,怎么划分责任自己不想干预,只希望尽快得到合理赔偿。

调解员了解到,土地承包人李陆虽然口头提醒过司机,但没有采取更有效的实质措施(如提前通知附近村民绕行、设置路障等),而施工时李陆在场,具备更好的条件去防范风险。挖机老板张祥作为施工负责人,未在施工区域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也未安排人员警戒,过错明显。
在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后,各方逐步缩小分歧,土地承包人李陆从最初愿承担20%赔偿责任,提高到愿意承担30%;挖机老板张祥最终理清了自己对司机王文的雇主责任以及自己与李陆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愿意承担70%赔偿责任;伤者赵元考虑到亲戚情谊和尽快拿到赔偿的便利,自愿将总赔偿额从19万余元减免至16万元。三方当场握手言和,恢复了往日的情谊。
本案的成功调解,带来几点启示:
1、人民调解是化解亲戚邻里之间纠纷的最优解
诉讼虽然权威,但周期长、成本高,容易彻底撕裂关系。本案如果走诉讼程序,周期可能长达几个月,最终即便拿到判决,亲情、友情也难以修复。人民调解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自己作主,既解决了问题,又守护住了情谊。
2、调解员既要懂法律,也要懂人情
本案涉及劳务、承揽合同、侵权等不同法律关系,调解员没有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充分考虑到熟人社会中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引导各方在法律框架内寻找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3、施工安全不能只靠口头提醒
口头提醒不等于尽到安全义务。施工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警戒;场地主人也要尽到合理提示和配合义务,切莫心存侥幸。
4、适当让步,也许得大于失
赵元自愿减免3万余元,表面上看是“吃亏”了,但实际上免去诉讼奔波,还能尽快拿到赔偿,更保住了与亲戚朋友的关系。有些时候,适度的让步不是软弱,而是一种智慧。
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之花,在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案的成功调处再次证明,只要有法律的准绳、调解员的耐心、当事人的诚意,就没有解不开的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