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司法局组织学习《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15
《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17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西双版纳。1月13日,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州司法局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并授课,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此次会议,紧紧围绕即将施行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展开,授课人主要讲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主体、制定原则、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夯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保障。二要严格落实制度。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向社会公开、备案管理等重点要求,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清理和评估机制,完善考核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
下一步,州司法局将切实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质量,真正使文件聚焦解决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问题,满足基层、群众、企业需求,不断提升文件制定的实效,进一步推动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