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优势 助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27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司法行政系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开展载体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持续拓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宽度。

发挥法治统筹引领作用


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让干群关系更加亲近,社会矛盾纠纷减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积极参与指导创建(复核)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西双版纳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共融”。

在牵头起草制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时,勐海县司法局将“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民族文化、传统习俗、行风社风与法治文化相统一、相融合”“围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法规制度,健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列为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一体建设、融合发展。

同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加大全县各级政府部门法治督察力度,强化民族区域内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协调监督民族事务行政执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地落实。

法治宣传增添民族特色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深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与感受,探索用民族干部宣讲等方式,传播法治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让普法宣传更“走心”,这种“法治元素+民族文化”的普法宣传模式在勐海已成为新常态。将普法宣传与泼水节赶摆场、民族文艺节目表演等活动有机融合,让广大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演出中增强法治意识。

同时,利用赶集、群众会、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村组、街头、田间地头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在“民族团结宣传月”期间,开展普法宣传36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册,覆盖人群1万余人次,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聚焦服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

为满足民族群众对和谐稳定美好生活的需求,筑牢民族团结坚强防线,以“民族团结+人民调解”的模式,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76名,努力打造一支懂政策、懂法律、知民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用各族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调解案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信任,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为确保民族群众能够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调动律师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在全县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13个社区施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调动全县律师资源,发挥律师科学决策“智囊团”、依法行政“守门员”、法治建设“助推器”的优势作用,为勐海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法治基因”。

当前,选派的13名专职律师、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微信服务等方式,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意见、为广大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协助村(居)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法治宣传、参与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150余场次,以实际行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如今,“民族团结进步”这六个字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而且已经深深根植在全县司法干警的心里,变成了自觉的行动。全体干警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时时刻刻自觉维护好民族团结,“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以自身行动共同促进民族进步。今后工作中,勐海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坚持不懈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