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 打造智慧矫正“勐海样板”

来源 :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26

    5月18日上午,勐海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顺利通过云南省司法厅远程视频检查验收。

作为全省第二批申报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单位,和西双版纳州第一个“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勐海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要求,稳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智慧矫正中心“勐海样板”。

    科技赋能,智慧矫正跑出加速度

 

    勐海县“智慧矫正中心”位于县级行政中心附近,占地面积464平方米,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创建,于2022年4月完成建设。中心设有三个功能区21个功能室,实现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建设目标。配齐了信息采集终端、紧急报警系统、电子定位装置等设备,完成了信息化提质升级。打造数据自动采集、精准定位、精确分析、智能决策、自动立档的全流程一体化智慧矫正平台。目前,勐海县智慧矫正中心已经全面投入使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并打通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法律文书交换,实现业务协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技术化支撑,实现智慧矫正转型升级



    信息化智慧化是推动社区矫正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勐海县司法局抓住创建契机,主动顺应信息化发展,结合“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高标准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加大信息化体系建设,通过省级改造工程,采购2台自助矫正终端、9台移动执法记录仪、9台矫务通移动终端和VR体验式教育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了功能设施齐全、科技信息完备。强化数据资源支撑,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远程督查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轨迹可视化、移动执法情形可视化、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可视化、视频指挥调度可视化,实现指挥体系集成。升级打造了集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调度指挥于一体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不定时执法巡查与监督、召开视频例会、定位抽查及动态跟踪核查等,对全县司法所的日常工作进行远程视频督查,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报到、解矫宣告等刑罚执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大数据协同,内外合力促进提质效



    以“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为建设目标,以组织、队伍和阵地“三重保障”为抓手,高站位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进程,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推动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工作层层落实,全面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通过设立勐海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完善勐海县社区矫正领导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动协作、密切配合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做好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的沟通交流,全方位地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确保全程监管、无缝衔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智能化运用,提升智慧矫治帮教实效


    智慧矫正平台智能化运用,保障“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使“智慧矫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实现监管精准化。依托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入矫时使用自助矫正终端自动读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证件信息,生成电子档案,简化报到程序,为制作矫正方案、进行分类管理、开展教育帮扶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在平台上发布学习内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利用“在矫通”微信小程序,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运用“矫务通”,完成信息化核查、电子定位、业务办理、业务审批等功能,实现了“工作在掌上、管理在指尖”智能化管理,提高了矫正便捷性和矫正质效。同时,可以有效运用VR教育终端、心理健康自助系统,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疏解和引导,提高教育帮扶效果。自智慧矫正平台使用以来,利用矫正终端开展自助矫正累计达13人,通过定位核查发现违规外出274人,给予训诫20人、警告29人。利用远程视频教育、在矫通APP、自助学习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开展教育学习、心理咨询、就业帮扶,提高教育帮扶效果。累计推送就业信息5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6人次。


    “智慧矫正中心”的建设,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从人工管理到智能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勐海县司法局将持续推进“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个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的“智慧矫正”体系建设,以“人防+技防”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同时在省、州、县的共同推进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勐海、法治勐海做出更大贡献。(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勐海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