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一男子暴力抗法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4-08
近日,景洪市江北街道办综合执法队联合告庄西双景物业对告庄西双景景区内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但部分商家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却始终拒不服从管理,仍然占用公共场地从事电瓶车租赁活动。2025年3月24日,江北街道办综合执法队人员在巡查中再次发现景洪市告庄旅游咨询租车行店铺存在占道经营问题,便向店内当事人赵某某说明情况,并准备将店铺门口占道停放的电动车辆依法暂扣。见状,赵某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对现场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撕扯,并先后2次捡拾砖头砸向现场执法人员,随即执法人员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经调查取证,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涉嫌妨害公务罪,公安机关已于2025年 3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提醒提示:
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暴力妨碍执法不仅是对人身权的侵害,更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法律对暴力抗法行为“零容忍”,切勿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