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为困境未成年人点亮希望之灯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21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减轻了生活的负担......”

收到救助金后,当事人哽咽的说道。

案件办理情况

近期,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救助对象为未成年人受到刑事侵害的案件,发现被害人李某被侵害后身体和心理受到创伤,且家庭经济生活困难,主要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计。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案件情况后,及时到李某家中及社区进行实地走访核实。经核实,被害人李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李某申请到2904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在救助同时,践行全面保护理念,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工作,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济协同救助格局,联合教育、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救助体系,共同关爱被救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实民生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群众纾困解难的帮扶作用,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和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把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关怀和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