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与市场监督同行 “双向护航”食药领域安全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29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州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主线,锚定食药品安全重点领域,在个案办理中突出“护”的导向,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精准办案 做好群众舌尖安全“守护者”
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向无合法资质的销售者购进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金枪不倒”、“虫草鹿鞭王”、“ 虫草生精胶囊”、“速勃延时王”4种保健产品并在自己经营的药店内销售。经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检察机关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体履职 做好民生民利“护航者”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原则,整合办案力量,发挥一体化办案职能优势,围绕食药品安全领域这一民生热点,聚焦食药行业突出问题,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紧扣检察职能,紧贴业务条线工作实际,对照任务清单,落实措施,从法治上着力,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食药品安全的民生案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大局。
综合履职 做好重点领域“保卫者”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强化综合履职,紧盯食药领域,以法治手段严厉惩治犯罪,守牢民生底线。同时,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形式多维度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全链条监督,多点挖掘延伸食药品领域监督触角,力求实现以个案办理的“小切口”推动“大治理”,保障“大民生”。
能动履职 做好司法为民的“推动者”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凝聚监督合力,加大同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动协作,邀请医药行业代表参加食药品领域案件的庭审旁听,多元化开展检察工作,高质效办案的同时突出主动性与创造性,既考虑个案办理的法律意义,也关注案件处理对社会治理的影响,秉持着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理念能动履职,强化检察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维护食药品安全领域,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同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检察监督+市场监督”双向护航,做优做实食药品安全保护工作,实现精准监督与社会治理同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