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法院:以“五个主动”做实行政审判主业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8-21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和“如我在诉”审判要求,紧紧围绕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化解,以“五个主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为全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2024年至今,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76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结案10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主动深化府院联动,力争纠纷化于萌芽。建立社会共治、风险预防、信息通畅的协调机制,变“被动办案”为“主动治理”。近三年来,通过电话解答行政机关咨询164次,前往州级、市级、乡级行政机关开展座谈179次,对外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1份,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风险提示函、风险预警函、和解建议函等各类文书共43份,指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100余件,力促行政争议在源头快速、有效化解。
主动前移审查关口,推行立案双审查制度。在案件立案初始阶段,依托“立案庭+行政庭”双庭联动专业优势,对案件实体情况开展穿透式审查,精准甄别争议焦点、矛盾症结以及诉前化解可行性,分类建立案件甄别台账,实现案件精准分流、靶向处置。对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主动下沉工作力量、前移工作端口,在正式立案前介入对接,督促行政机关主动正视争议、积极依法履职,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和解、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全力推动矛盾诉前化解、源头清零。
主动引入第三方协同,织密执法监督网络。立足构建多元联动、共治共享的行政争议化解大格局,加强与依法治市办的联动协作,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定期通报、执法问题常态研判机制,精准复盘行政机关执法履职中的薄弱环节、共性问题和突出短板,形成专项分析和履职建议,及时同步至相关主管部门及涉案行政机关,助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主动凝聚共治合力,实现跨域跨部门民行衔接。依托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优势,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敏锐抓取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行政问题,通过向当地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发函、移送线索以及开展座谈的方式,力争形成各部门之间监管共治的有机衔接和治理闭环,推动司法办案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深度融合。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溯源治理模式。从“就案办案”向“靠前指导”转变,西双版纳州内首创随案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参与庭审倡议书》,倡导被诉行政行为的直接经办人出庭应诉或旁听庭审,以直面争议核心和执法薄弱环节,激发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针对争议频发领域,选取典型案例邀请15余家机关单位240余名干部职工“零距离”观摩庭审,在沉浸式普法中凝聚法治共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行百里者半九十,法治政府建设永远在路上。未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优化解纷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高质量行政审判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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