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综述:雨林为证 法护青绿
来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8-17
导语:热带雨林葳蕤繁茂,澜沧江水奔涌向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之际,回望西双版纳两级法院五年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立足沿边跨境、生物多样性富集、古茶树资源独特的地域特点,法院先行探索专业化环资审判、跨流域协作、生态修复机制、古茶树司法保护、多元共治与民族特色普法,以鲜活司法案例守护傣乡绿水青山,也为法典落地实施积累边疆实践样本。
北回归线独一份的热带雨林在此铺展,澜沧江自雪山奔涌而下,出境化为滋养六国的湄公河;亚洲象穿行林间,古茶树扎根山野,江河、雨林、万物共生,造就独一无二的生物多样性生态宝库。
守护这片绿水青山,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司法使命。五年来,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扎根雨林大地,立足边疆民族、跨境流域、生物多样性富集、古茶资源丰厚的地域特点,把法庭搬进保护区、把调解摆在江畔、把修复还给山林,先行探索生态司法路径,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多元共治,用有温度、有力度的边疆司法守护雨林绿意、一江碧水、万千生灵。《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让基层一线多年以来的实践探索得到立法层面的呼应,也为今后持续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启了全新的方向指引。
雨林织网
建强专门机制,环资审判体系落地生根
生态保护延伸到哪里,司法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五年来,西双版纳法院顺着边疆雨林的山水肌理构建审判体系,从顶层机制到基层站点,一张覆盖全域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逐步成型。
顺应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发展趋势,2022年1月,景洪市人民法院承担全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职能,有效统一区域裁判尺度。2023年3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牵头统筹,基层法院院长协同参与,办公室设在中院行政庭,构建起“中院统筹、基层落实、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州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9件109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3件,妥善化解采矿权属、污染侵权等纠纷,回应群众生态权益诉求;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8件,既监督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又支持生态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有效衔接。
澜沧逐碧
立足跨境区位,跨域协同守护一江清水
澜沧江,既是滋养西双版纳各族群众的母亲河,也是一条奔流不息的国际跨境水系,一江清水关系着流域内外的生态福祉。立足沿边开放的特殊区位,西双版纳法院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串联起江河源头至出境口岸的司法保护链条,在实践中探索流域协同治理的西双版纳样本。

江水同脉,护江同心,一系列跨区域协作机制相继落地生根。2023年3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景洪市人民法院联合州生态环境局挂牌“澜沧江流域(西双版纳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作点”,将案件办理、普法宣传、生态修复下沉沿江一线。同年5月,针对内河与海事治理衔接的薄弱环节,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北海海事法院签署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建立跨域立案、事务委托、案例共研、诉源治理联动机制,补齐澜沧江出境河段司法协作短板。首个全国生态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跨越千里与青海玉树中院云端联动,分别在澜沧江源头与出境口岸同步发出司法保护倡议书,实现一江首尾遥相呼应。与此同时,联合临沧、普洱两地中院签订流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统一裁判尺度,建立重大案件会商、联席会议、联合宣传制度,织密云南境内澜沧江流域司法保护网络。
守护一江清水浩荡出境,离不开司法裁判划定清晰底线。辖区某污水处理厂因进水量超负荷,长期借助超越管线向澜沧江排放超标污水案件,景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运营单位对出水水质负有法定总责,设施设计不足、超越管线应急属性,不能成为长期超标排污的免责事由。这份判决既为生态环境部门的严格监管撑腰,也向沿江各类排污主体释放明确信号——澜沧江属于公共生态财富,任何主体不得以客观条件受限放任污水直排。只有守住每一处排污口达标防线,方能守护江水向南洁净奔流。
法护生灵
坚持惩修并举,疗愈雨林生态伤痕
热带雨林草木生灵弥足珍贵。西双版纳法院立足生物多样性宝库定位,在办案实践中践行惩治与修复并重,推动司法从事后打击向全过程生态修复延伸,既亮剑震慑生态违法行为,也尽全力为受损的山林水体修复疗伤,实现罚当其过、生态归位。

面对非法采矿、毁林占地、盗采珍稀野生植物等犯罪,法院始终依法展开刑事打击。赵某团伙设立加工点,大肆收购加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涉案制品达52.76吨,法院区分主从犯对主犯从重判处,没收全部涉案物品与加工设备,彻底斩断非法交易链条,让破坏生态的行为人承担刑事后果、断绝非法获利空间。

司法裁判同样为市场主体划清环保责任边界。景洪勐养某砂石加工厂因环保设施建设未达到环评要求,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后,以企业长期停工、土地权属纠纷、林地限制硬化为由起诉申请撤销处罚。法院审理后阐明法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土地、林地困境,不能豁免污染防治法定义务,环保设施配置运维是生产经营主体的固有责任,停工状态也不能免除环保管理义务。该判决为辖区工矿加工企业划定清晰环保红线,扎根雨林腹地,防尘抑尘、污水治理的主体责任一刻不能松懈。


惩戒从来不是司法的终点,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才是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追求。西双版纳法院对接检察公益诉讼,在适宜案件中广泛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司法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多元化修复机制,做实生态损害补救。夏某非法采矿案中,法院在判处刑罚之外,判决被告人承担148.51万元生态修复费用,专项用于8.599公顷损毁矿山地质治理和土地复垦,款项全部执行到位,让受损山林重披绿意。在土壤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中,坚持以诉促改,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整改,公共利益得到救济后依法准许检察机关撤诉,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古茶留韵
立足地域禀赋,司法护航千年茶脉
西双版纳自古是普洱茶核心原产地,经过岁月洗礼的古茶树、古茶园,是雨林馈赠的活态文化遗产,也是边疆群众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托。五年来,法院立足六大古茶山资源禀赋,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与古茶树保护、茶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本地辨识度的茶林生态司法品牌。
精准布局茶区司法阵地。景洪市人民法院聚焦攸乐、勐宋古茶山,常态化对接茶区司法需求;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在贺开古茶山设立古茶树保护法律服务点,集成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纠纷调处、志愿服务功能,为连片古茶林提供定向司法服务;勐腊县人民法院立足易武贡茶核心区,把司法服务嵌入贡茶文化节、斗茶大会等产业活动,构建覆盖主要古茶产区的司法服务网络,让司法守护直达云雾缭绕的茶山林间。




针对茶区频发的矛盾纠纷,法院开通涉茶纠纷绿色通道,落实快立快审快执,妥善审理古茶树保护、林权流转、茶叶购销等各类案件,维护茶农茶企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依法打击损毁古茶树、侵占古茶园、毁林种茶行为,牢牢守住古茶区生态红线。案件审理过程中兼顾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推动古茶树资源保护性开发,守住“林茶共生”的原生底色。面对林地权属争议优先开展调解,尽量降低诉讼对茶农生产、古茶林管护带来的影响,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双向兼顾。
同步的是,法院持续延伸司法职能,为茶产业绿色发展赋能增效。法官深入古茶村寨、茶叶初制所、茶企开展普法,运用少数民族语言以案释法,讲透古茶树保护法律边界。在春茶采摘季、斗茶大会期间设置法律咨询点位,解答产权保护、合同风险、生态经营等法律问题。积极探索“生态修复+产业保护”模式,推动古茶林保护和茶产业提质增效互促共进,让千年古茶树真正成为边疆群众的“绿色财富”。

聚绿成林
深化多元共治,护绿合力遍耕雨林腹地
生态保护从不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五年来,西双版纳法院主动联动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科研机构,搭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努力扩列“护绿朋友圈”,把生态治理效能渗透至村村寨寨、山林沟壑。
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部门协作,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打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堵点。审理行政案件摒弃简单一判了之,针对环保处罚、林地确权、行政协议类争议,主动沟通协调,促成实质化解,推动矛盾源头处置,实现案结事了。

前移诉源治理关口,在全州设立9个生态巡回审判点,覆盖6处国家级、2处州级自然保护区及1处县级管护站点。联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保护区管护机构等,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置。针对毁林种茶、邻里排污、违法占地等常见农村纠纷,法官联合基层调解员上门释法说理,使用民族语言讲清法律规定,力争矛盾就地化解。对偏远村寨案件开展双语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林地、村寨晒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以学术科研赋能专业司法保护。2024年8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昆虫学会挂牌“云南省雨林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学点”,融合司法实务、科普教育,把生物多样性专业知识融入审判,将司法案例转化为科普素材,走进校园面向公众开展宣传,为边疆生态保护注入专业力量。
青绿传声
深耕边疆特色,立体普法浸润傣乡大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立足多民族沿边地域特点,法院围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打造“雨林法宣”“法润南腊·绿美边疆”等特色宣传品牌,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普法矩阵,让绿色法治理念像雨林的种子一样,在傣乡大地生根发芽。
用心打磨精品法治宣传作品,深挖环资审判鲜活实践,持续产出兼具深度与温度的宣传内容。2023年推出“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澜沧江畔有‘画’说”涂鸦活动;2024年推出边疆生态司法系列稿件;2025年结合傣族文化创作普法音乐视频《金色种子》被中央政法新媒体转发;2026年《法护古茶千秋韵 雨林万物共生长》《以司法之名,守护“有生命”的乡愁》等多篇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刊载,持续扩大边疆生态司法传播力。

跳出突破传统宣传模式,把普法课堂搬进热带雨林。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开展“雨林法官带你夜探云南虫谷”网络直播,法官结合本地生态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多家媒体联动推送,全网点击量211.7万次。后续持续开展多场生态主题直播,设置线上答题、实时咨询互动,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2026年承办最高人民法院“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系列普法活动,把法治课堂搬进望天树热带雨林,为边疆少年带来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启蒙,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普法效果。


满目雨林叠翠,一江碧水奔流,万千生灵自在栖息,是西双版纳最动人的底色。回望五年,从澜沧江畔到雨林深处,从专业法庭到山林巡回点位,从个案裁判到多元协同治理,五年间,西双版纳法院的司法足迹,深深印刻在这片青绿热土之上。
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新起点,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将系统梳理五年环资审判实践经验,立足边疆、民族、跨境、生物多样性富集的地域特征,持续做强跨境流域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审判、古茶树资源守护、双语巡回审判等特色工作,以司法力量筑牢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西双版纳得天独厚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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