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法院发布三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29

向毒品坚决说不


毒品是侵蚀个人、摧毁家庭、危害社会的重大公害。第39626”国际禁毒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发布三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群众认清毒品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与法律代价,自觉抵制毒品、主动远离毒圈,携手共建无毒、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案例一  被告人邓某某贩卖毒品案

20257月,被告人邓某某为赚取差价,以1800元的价格向吞某某购买鸦片可疑物,再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排某某,完成交易后,在返回途中被抓获。经鉴定,查获的鸦片可疑物中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汀等成分。

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向他人出售毒品鸦片,以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其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案例二  被告人陈某某走私毒品案

202511月,陈某某在入境时,被查到其右侧裤袋里的烟壳内有两节吸管包装的疑似毒品可疑物,在其外衣口袋里的烟壳内有一包透明塑料包装的疑似毒品可疑物。经鉴定,该疑似毒品可疑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从境外非法携带毒品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最终,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对查获毒品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三  被告人岩某某、刀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刘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

2024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岩某某向吸毒人员刀某某、邓某某贩卖毒品“小红豆”(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零包。同年12月,岩某某被抓获。

2024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刀某某向吸毒人员邓某某、罕某某、左某某、刘某某等多人贩卖毒品“小红豆”零包。同年12月,刀某某被抓获。

2024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容留刀某某、叫某某、邓某某在其家中卧室吸食毒品“小红豆”;同年12月,刘某某被抓获。

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岩某某、刀某某向他人出售毒品,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刀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刘某某多次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警示

1. 贩毒、容留吸毒均属犯罪。不仅售卖毒品要判刑,为吸毒人员提供房屋、车辆等吸食场所,同样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出租屋、自家住宅都不能成为吸毒窝点,发现他人吸毒必须及时报警。

2. 毒品危害不可逆。毒品会严重损伤大脑、心肺、肝肾等器官功能,导致精神失常、免疫力下降、行为失控,甚至引发自残、自杀、猝死等。吸毒不仅耗费巨额钱财,还会给家人带来巨大精神摧残,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

禁毒倡议

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意识,认清新型毒品、传统鸦片毒品伪装套路,不参与买卖、运输、吸食各类毒品;发现身边走私、贩毒、聚众吸毒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全民携手筑牢边境禁毒防线,守护平安无毒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