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执行,让爱不缺席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21

某火龙果基地内,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看着眼前衣着朴素、态度友好的女子,实在难以将躲避执行四个字与其联系在一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76月,岩某与赵某恋爱并举办婚礼,于一年后生下儿子小岩。2018年,双方分手(未领取结婚证),小岩随岩某及其亲属共同生活,赵某另行组建家庭。因岩某与赵某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岩某提出诉讼。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屡次搪塞推脱,拒接电话,躲避执行,让案件陷入僵局。

抚养费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执行案件,此类案件涉及亲情因素,如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仅将财产执行到位,日后再次进入执行程序的可能性较大,对孩子的伤害也更久远。

为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利益,面对失联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实地走访被执行人所在乡镇,通过多方打听了解被执行人近况,最终在某火龙果基地见到了赵某。判决我收到了,但是我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经济不是很富裕。后面变成了被执行人,我不懂法,也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一直不敢接法院的电话。

谈话中,赵某说出了拒不执行的原因。执行干警了解到,赵某经济状况困难,虽未支付抚养费,但在节假日时也时常给孩子购买生活用品或礼物,已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力补偿。


在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情况和经济条件后,执行干警以心理疏导为主,强制执行措施为辅,一方面向赵某释法明理,清晰且准确地阐明不履行抚养义务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让赵某清楚认识到躲避执行后果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从亲情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劝说赵某不能因一时的困境而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最终,赵某履行了8000元的执行案款,并表示今后孩子的抚养费将按时转给申请执行人岩某。

虽已收到了执行款,但执行干警担忧的心并未放下,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岩某的家中,引导其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多体谅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并尽到应尽的养育责任。

抚养费仅仅能为孩子成长提供经济支持,孩子的茁壮成长,不仅需要稳定的物质保障,还需要父母双方给予陪伴与关爱。分开是关系的结束,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你们今后承担好父母的责任......”

夕阳西下,在一遍遍的沟通、引导下,申请执行人渐渐打开了心结。执行干警擦去脸上的汗水,拂去身上的尘土,踏上了返程的路。身后,留下了一片祥和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