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8月23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云南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智对下一步工作作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和省、州、市委工作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缺补漏,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督导迎检工作,聚焦依法履职尽责、重点案件办理等本职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各项任务高效有序推进。二要树牢“铁案”意识。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政策的学习,完善涉黑涉恶案件诉、审、执全流程办理质量机制,逐步形成团队办案、分级把关、类案指导、集体会商等机制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分歧,统一执法办案思想。三要严把案件质量。准确把握案件协调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克服片面依赖协调定案惯性,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理解挂牌督办案件的意义,严格依法定罪量刑,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强化案件质量,依法精准办案。四要加强源头治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使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做到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五要强化协同意识。积极履行审判执行工作,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强化执法监督,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以更高时效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六要坚持“打财断血”。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攻势,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确保财产见底,手段用足,处置到位,效率提升,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