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再添新力量!——景洪法院举行特邀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12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通过前期严格选拔,聘任多家调解组织的37名同志作为本院特邀调解员。同时,主动加强部门联动,引入市级六个矛盾纠纷调处分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参与纠纷调解,积极推动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深度嵌入市域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8月9日下午,在景洪市人民法院举行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智出席仪式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鸿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领导为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李德智院长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对他们的加入表示祝贺和欢迎,他指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优质高效便捷的诉前解纷工作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途径。他勉励大家要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工作能力,齐心协力司法为民,共同推动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取得更高成效。
李德智院长要求,各位调解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迅速转化角色,适应工作环境,要充分发挥熟悉辖区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各自业务技能和社会影响力等优势,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和信息化技能学习,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努力实现“解纷、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善于总结提炼,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效果。要积极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沟通交流,加强与行业部门之间的互联互动,推动诉前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调解技能,成为业务技能突出、履职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形成“法院特邀调解员”品牌效应,提升人民群众信任度。四要坚持廉洁自律,筑牢清正廉洁本色。调解工作中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遵守法院相关管理机制,尊重当事人权利,保护当事人隐私,坚持“文明、公正、廉洁”调解,以实际行动树立特邀调解员良好形象。
与会特邀调解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领域所长,用心、用情、用理、用法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做实做深诉源治理贡献力量。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市域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