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潜入他人住所投放农药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10

日前,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投放危险物质罪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该案系本院多年来审理的首例该类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因不满被方某扣其工资,遂产生报复心理,于20242月某日凌晨来到方某的修理厂内,使用剪刀将厂内的11桶机油破坏,并在修理厂厨房的饭菜、水桶内投放农药(杀虫剂),造成方某母亲误食投放有农药的饭菜。后经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现场提取的水桶、烧水壶、油瓶内可疑液体均检出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成分。

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被告人张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以其家中有年迈的父亲需要照顾为由,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另查明,受害人方某对被告人张某在其家中饭菜投放农药一事,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已对张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综和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张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处有期徒刑三年。案件当庭宣判后,张某服从判决,并表示其深刻认识到自己因酒后冲动而违法犯罪的后果,将谨记此次教训,在狱中认真学习改造,争取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