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普法润童心 司法护航守国安——勐腊法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16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勐腊县人民法院依托“滇超绿茵场,同心护国安”主题活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让青少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国家安全知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活动现场,干警以趣味答题赢好礼的互动形式,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内容,转化为一个个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的鲜活案例与趣味题目。学生们踊跃参与、争先回答,在寓教于乐中深化认知,潜移默化筑牢国家安全思想根基。


普法过程中,干警们立足边境地域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向在场学生发放宣传材料,细致讲解泄露国家秘密、向境外人员提供敏感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与严重危害,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让法治理念在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
此次活动以绿茵场为普法阵地,以“玩中学、学中悟”的形式,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国家安全素养与责任担当。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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