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法院:繁简分流“123”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15

从“诉调对接”推动多元解纷,到“分调裁审”深挖办案潜能;从“集约送达”节约司法资源,到“指尖诉讼”降低诉讼成本。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和司法资源严重不足、法官办案压力巨大的现状,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破解人案矛盾的新“出路”,形成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123”模式。

1条主线

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方式,抓牢这一工作主线,贯穿诉讼服务全过程。

在立案受理前,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手段,用好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委派调解等方式,推动纠纷在诉前实质化解、源头化解。先后同25个单位、行业部门、基层组织间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挂牌成立“勐腊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吸纳勐腊镇法律服务所作为本院特邀组织,委托委派开展调解工作,实现“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对外部调解未遂进入法院的纠纷,在立案过程中,通过材料审查和口头询问,对纠纷的性质、解决的难易程度、胜诉的可能性大小、执行难易程度及有无通过诉前和立案调解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对还有调解可能的纠纷,提出调解建议,当事人愿意继续进行调解的,由诉前调解团队组织进一步调解。

对诉前调解不成的,将转入审判程序,依法及时进行审理裁判。期间,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可开展庭前调解、庭后调解,努力找到诉讼双方利益平衡点,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2次分流

对案件进行非诉分流和繁简分流,实现诉前调解一批、速裁快审一批、繁案精审一批,确保不同繁简程度的案件以最适宜的方式得到办理化解。

第一次分流,主要甄别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法院调解等多种方式,将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弱化矛盾纠纷对抗性,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

第二次分流,是对调解不成功和不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案由速裁团队速裁快审,剩下的繁案、难案由专业审判团队精审。

3个团队

设置诉前调解、速裁、精审三大团队,定员定责,明确办案任务、办案期限。

诉前调解团队:按照“1名助理+1名书记员”的比例,在立案庭设置4个诉前调解团队,负责开展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团队办理的案件数量每年度原则上不少于800件,调解天数不超过30天。

速裁团队:按“1名法官+1名书记员”的比例,在立案庭设置1个、民事审判庭设置2个、勐捧法庭设置1个,共4个速裁团队,负责对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进行快速办理。速裁团队办理案件数不低于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0%。

精审团队:按照“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的比例,在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各设置1个,共2个精审团队,负责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精细化办理。

截至今年11月,委托委派调解成功91件;诉前调解团队共调解案件1321件,成功494件。速裁团队办理案件1755件,以40%的民事法官数量分流76%民商事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9天,繁简分流工作取得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