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集约+繁简分流” 提速增效助力破解执行难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29

面对执行案件增长迅猛的态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立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积极组织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和执行权力配置,合理利用执行资源,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实现执行业务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优化办案模式

作为开展第二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试点法院,景洪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思维,拓展工作方法,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方案和流程手册,按照“因岗定人”思路,强化分工协作,将不同的事务交由不同的团队和人员行使,实现执行分权制衡,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

对事务性工作进行集约办理,由执行指挥中心办理事务性事项、辅助性事项,即对集中初次接待、集中制发法律文书、集中线上线下查控、集中办理委托事项、集中办理网络拍卖辅助工作、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现场调查等事务性工作进行集约化办理,使执行实施团队能够轻装上阵,集中精力研判案情、制定执行方案,专心处理判断性事项、核心性事项。

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根据查询的财产有无情况将案件分由无财团队及有财团队办理,无财团队对无财案件及时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财团队对有财案件快速处置变现,并在有财组细化出处置组,负责集约处置财产。


 

创新执行手段

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搭建“点对点”查询系统,实现对全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信息全面线上查询,且在立案当天初次约谈时即同步线上查询并告知查询结果。

引入“E健送达”系统,融合法院现有的各类数据资源,自动生成执行过程的所有文书,智能加盖电子印章,实现电话、电子送达,材料打印、邮寄送达等辅助事务集约化,促进智能化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破解送达难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拓宽对“非传统”“隐形财产”如保险等财产的执行渠道,积极探索对保险类财产权益的扣划。自2021年8月景洪市人民法院首例对被执行人名下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扣划成功后,现已常态化对保险产品进行强制执行。同时,首次通过变卖股票的方式兑现执行款(股票500000股,变卖价格297万余元),有效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

设立退款专员,统一办理对接财务、向承办人核实情况、联系当事人等事项,集约快速办理退款事务,真正做到退款规范、高效、便捷。


 

提高办案效率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了执行事务的再整合和执行力量的再优化,避免“单打独斗”现象,最大限度发挥执行干警个人优势和团队整体效能,较好地应对案件猛增的严峻形势。2021年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发挥团队力量,在人案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有6名干警结案超500件,其中3名干警结案超900件。2022年至今有5名干警结案超500件,结案最高的已达755件。2022年1月至今共收案5835件,结案4705件,同比收案数增加999件,结案数增加1524件,未结案数下降525件;结案率达80.63%,同比增加14.85%,为历年最高。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认真总结“规范执行年”“质效提升年”“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等工作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执行工作“深化整治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最大程度激发执行工作内生动力,助推执行工作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