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8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6.4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36%,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附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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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合计 |
20 |
16.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10 |
6.4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 |
1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 |
10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