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专题学习相关意见、条例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18

3月13日,州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副处级干部以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共29人参加。


集中学习后,大家在讨论发言中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是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了制度成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作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抓好《意见》《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带头当好《意见》《条例》的贯彻者和执行者,确保检察干警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张迅代理检察长在发言中阐述了《意见》《条例》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州检察院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把《意见》《条例》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以坚定我们的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切实把《意见》《条例》的要求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运用中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尤其是对遇到具体敏感案件、重大工作部署时,要及时主动向州委请示报告,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三是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条例》,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对贯彻《意见》《条例》不能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通过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