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到勐腊县开展督导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08

 

11月2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副组长、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唐云泽,第四督导组副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周宗及部分督导组成员,在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阿吴的陪同下,到勐腊县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先后深入到磨憨口岸、勐腊镇、县扫黑办,向边防检查站官兵了解扫黑除恶情况,与基层派出所民警座谈,认真查看工作台账,并专题听取勐腊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勐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许永志,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家乔及县扫黑办相关同志向督导组汇报了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

在充分肯定勐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后,督导组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政治站位不高;宣传工作相对滞后,社会氛围不浓;工作台账不够健全完善,痕迹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督导组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好抓实。二要进一步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统筹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开展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三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多角度宣传,建立健全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度。四要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做到不打赢不收兵。要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确保发现及时、核查准确。加强对治安乱点进行滚动摸排,对各领域、各业态进行拉网排查和追踪调查,实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目标。

为切实整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11月3日,勐腊县召开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暨配合省督导组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西双版纳州动员汇报会精神,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配合省督导工作,并围绕督导组指出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