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公安“四步骤”全力推进“扫黑除恶”

作者 :西双版纳警方 来源 :西双版纳警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7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景洪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题部署、政策宣传、线索摸排、入户走访、业务培训等举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步骤一:层层递进 将推进会暨培训会开到村寨

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景洪市公安局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再温习、再领会、再部署。同时,创新“请进来、走出去”思路,率先在全州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会的基础上,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开到村和村小组,通过层层推进,层层培训,不断壮大扫黑除恶队伍。

 

步骤二:宣传发动 立足民族特色聚集宣传力量

景洪市公安局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和社会治安防控力量语言通、距离近的优势,积极动员他们参与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嘎洒镇曼景罕村的群防群治力量以村寨围墙为教育宣传栏,主动打造墙体宣传文化,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南联山村的群防群治力量以雨天农作闲暇为契机,用哈尼语广泛向村民宣传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曼占宰村的群防群治力量以早市人流为宣传时段,及时向村民宣传《通告》内容;南帕村的群防群治力量三两结伴,深入村小组入户做家庭宣传与线索摸排;曼迈村的群防群治力量将扫黑除恶宣传搬进村寨图书室,村委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纳板村的群防群治力量以卫生打扫日为契机,与村民共同讨论村寨是否有符合13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曼勉村的群防群治力量当起了一名名流动“临时教师”,向妇女、青少年宣讲傣文版《通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

 

步骤三:“白+黑” 合力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景洪市公安局结合警务工作实际,通过“白+黑”模式,全覆盖、高态势强化行业场所日常管理。白天,社区民警有针对性地对旅店业、网吧、废旧金属收购业、二手车市场、石场等行业开展线索搜集、人员核查、研判分析;夜晚,值班备勤民警对小酒吧、KTV、街面娱乐场所、洗浴场所深入摸排涉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线索,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步骤四:因地制宜  聚焦少数民族语言优势

在宣讲中,针对群众难以辨别的“13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逐一举例说明,并号召少数民族干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内容不定时地在村寨广播喇叭上通报,通过反复说、反复提、反复排查的方式,对村民进行法治教育,坚决不允许出现村霸、恶霸。在座谈会上,民警与村干部拉家常、说村事,耐心听取村寨的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情况。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以及村干部,提醒相互监督、主动作为,杜绝出现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现象。

据统计,截至目前,景洪市公安局共发放张贴《通告》两万余份,悬挂横幅180余条,醒目位置LED屏均设定了24小时滚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