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购”涉嫌非法博彩
来源 :法制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31
明确执法责任
“一元购”作为一种创新性购物模式,其经营性质、监管部门、监管方式都不确定,亟需从法律层面对其性质和监管予以明确。并且,根据“一元购”的运作模式,显然符合博彩的特征,但主办方又不具备彩票发行资质,可见已明显违法,甚至符合“聚众赌博”的行为属性。在此情况下,执法部门不能再沉默。
重庆市二中院 向存丹
尽快纳入监管
“一元购”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博彩商业模式,政府本该严加监管。但因为其是一种新生事物,又打着“创新”的旗号,导致其长时间游离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对此,政府应尽快完善有关法律,将“一元购”模式纳入监管范围,杜绝以暗箱操作控制中奖率及中奖对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江西樟树市法院 刘敏
莫信天掉馅饼
“一元购”的消费心理是想搞个天掉馅饼。事实上,天掉馅饼只不过是骗人的把戏而已。如果人人都能搞到大馅饼,那举办人赚什么?为了不被欺骗,唯一的就是相信一条,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不信,不上当。
云南禄丰县公安局 张永学
不可一关了之
“抽奖式购物”非常普遍。“一元购”平台属新生事物,关键要规范“一元购”平台经营过程,制定行业规范,加强监管和引导,增加“抽奖”的透明度,控制和杜绝非法博彩,让“一元购”健康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应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不可简单“一关了之”。
安徽明光市公安局 梁义道
提高审批门槛
“一元购”运作模式,在民法上属于射幸合同行为,需要行政审批。笔者认为,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应提高审批门槛,只审批不因“一元购”而从商品上额外获利的商家,将违规的“一元购”拒审批门外。
山东临清市检察院 杨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