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赴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03
警示教育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检察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7月2日下午,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成斌的带领下到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零距离接触戒毒场所、聆听真实案例,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宏明参加活动。
“这些毒品伪装成‘止咳药’‘邮票’,极具迷惑性,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深渊。”在戒毒所民警的引导下,检察人员依次参观了戒毒人员生活区、教育矫正中心、康复训练场地等功能区域,通过观看毒品实物展、听取专业讲解,系统学习了新型毒品的种类、成瘾机制及对人体神经、器官的不可逆损害。民警的讲解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毒品不仅是个人健康的“毁灭剂”,更是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源”。
活动中,一名戒毒人员以自身经历向检察人员讲述了“第一次触碰毒品的侥幸心理”“从偶尔尝试到无法自拔的堕落轨迹”“毒品如何摧毁亲情、友情、事业”的惨痛教训。戒毒人员的现身说法引发大家强烈共鸣。大家表示,“身边人”的真实经历非常有冲击力,深刻警示我们必须严守纪律红线,警惕“小节”失守,绝不能因一时糊涂毁掉人生。
“此次警示教育既是一堂‘禁毒课’,更是一堂‘廉政课’。”杨成斌副检察长在总结时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种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是全党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和“指南针”,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从三方面深化学习教育:一要强化“底线思维”,将“珍惜岗位、珍惜家庭”的朴素情感转化为严守纪律的行动自觉,坚决抵制“酒局牌局”“小恩小惠”等“微腐败”侵蚀;二要树牢“责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同时结合办案加强禁毒宣传,推动形成全民禁毒合力;三要坚持“以案促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摆自身在作风建设中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