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养司法所:聚“四力”换“四心”,助推司法作风建设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2

今年以来,景洪市司法局勐养司法所以作风整顿年为抓手,积极开展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工作理念大更新、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发展大跨越,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开展基层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抓实抓好抓细法治宣传工作短板弱项,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促进辖区平安和谐,助力景洪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聚力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让人民群众安心

法律七进,让法治深入人心。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通过活动走访调研不同受众对象,广泛了解收集群众普法需求,建立普法重点区域清单和重点对象数据库,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形式,把法律知识及时送到普法对象面前,有效保证了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治+非遗,让抽象的具象化。以法治+非遗为主线,创新开展非遗普法法治文创项目,将具有地区民族特色的傣族慢轮制陶、贝叶经制作、傣族造纸术、傣族章哈等非遗文化载体与相融合,让抽象的变得看得见、摸得着。

 

双语普法,让各民族共同学法。培育少数民族法律明白人队伍,用各民族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的语言普法,扎实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各民族群众共同绘就一幅良法善治、民族团结的美丽画卷。截至目前,开展法治宣传43次,解答法律咨询4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548余份,受教育群众10276余人。

 


聚力人民调解,创建和谐乡镇,让人民群众舒心

探索建立村(居)民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参与乡村治理,切实履行好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情民意传达等职责,有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培养法律明白人”55名,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有人民调解员42名,成功打造辖区首个罗发清个人调解工作室

 

积极协调联动各方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凝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合力,进一步突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实行排查、研判、化解、回访管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闭环运行,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0件,其中土地纠纷5件,婚姻家庭纠纷46件,损害赔偿纠纷15件,合同纠纷10件,邻里纠纷8件,劳动争议26件,其他纠纷10件,调处率100%

 

为民办实事,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采用人民调解+云上司法确认的方式,切实帮助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实现惠民利民。目前已办结云上司法确认”8件。

 


聚力重点管理,预防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放心

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提高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司法所严把三道关真、实、效

 

严把矫正关,筑牢规矩意识。切实做好进行入矫前谈话教育、举办入矫集中宣告会、签订入矫责任书、制定入矫个性化方案,因人施矫、精准矫治,为提高社区矫正的实际效果奠定基础,同时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强化其身份意识和遵规服管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严把思想关,提高法治意识。通过集中学+分散学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在落实安置、矫治、管理等干预措施的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开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对预防特殊人群违法犯罪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矫正质量和效果。

 

严把排查关,摸清监管底数。通过走访村社干部、邻里、家属以及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把良方,为其矫矫出真、实、效打下坚实基础。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同时,对辖区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解矫对象)进行帮教管理,在日常走访排查时开展普法宣传,了解掌握思想动态,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为10名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帮助3名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对接相关部门落实社会兜底政策,为21名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探视,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口碑。

 



聚力法律援助,保障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倾心

穿针引线,让法律服务惠及民生。促成辖区8个村委会、3个社区与律所签订无偿法律咨询服务,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服务,深入一线组织召开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会。

 

上门问诊,让法律问题迎刃而解。打造司法所移动办公室定期进村入户提供法律咨询,让群众不出村便能享受到快捷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摆谈、答疑,讲解与村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实现法律服务常下乡、常在乡、常驻乡,引导村民自觉知法、守法、用法。今年为辖区居民代写法律文书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