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请收下这面锦旗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8-14
“经过8年奔波,我的申请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这个案子的重视,非常感谢检察官在办案中所作出的努力。请收下这面锦旗。”7日上午,抗诉申请人郭某某到州人民检察院,向第六检察部赠送写有“依法检察保公正 伸张正义为人民”字样的锦旗。
郭某某系勐腊县某公司临时工,2012年,因耕种菜地与刀某及其妻子依某发生纠纷。在争吵过程中,郭某某觉得情况不妙便急忙往自己家里跑,当跑到家中上二楼楼梯时,被从后面追上来的刀某用力猛拉背部,致使其从楼梯上摔下砸在地板上,造成腰椎骨滑脱并椎弓崩裂,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住院治疗235天。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刀某有期徒刑2年。刑事判决后,郭某某于2013年单独就其所受伤住院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刀某予以赔偿。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开庭审理,以及再审审查,作出裁判时均未支持郭某某住院治疗235天的误工费用。郭某某不服,于2016年向州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办案检察官经实际调查了解案情后,依法将本案向法院提出抗诉。2019年12月,再审法院作出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撤销原判决,判决刀某向郭某某赔偿住院期间的误工费3万余元。近期,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刀某也服从判决,已向郭某某赔偿了大部分住院误工费,并达成协议,剩余的住院误工费今后每年赔偿6000元。历经8年的诉讼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