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检察院抓实专项整治学习教育

作者 :杨承福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28

自5月19日部署“庸懒散乱”专项整治以来,州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省院和州院党组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学习教育日程安排表,把学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集中时间、人员,多形式、多举措抓好学习教育,为开展专项整治筑牢思想基础。


领导干部带头学


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先学先行。近段时间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3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1次干警大会进行辅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篇目。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集体学习中发扬民主,打破职务界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自由平等交流学习心得,发表不同见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全院干警发奋学


州人民检察院“庸懒散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体检察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统一订制《晨学笔记》,围绕学习教材和重点篇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做好学习笔记,细化学习管理,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教育环节中,还规定各党支部、团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不少于3次,并精读细研、广泛交流,做到学有所得。同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检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始终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全过程。


创新形式认真学


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晨学”制度,规定每天上午8点至8点30分为个人自学时间,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学习教材。

为了保证“晨学”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激发检察人员的学习热情,推动学习型检察机关、模范检察机关建设和党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每天轮流对“晨学”制度进行督促检查,提问学习的相关内容,共同分享学习体会,并就如何转化学习成果,自觉运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提出相关要求,确保该制度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