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公安局制定廉政谈话制度

作者 :汪体祥 杨玉玖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6

  勐海县公安局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勐海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和公安部党委《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结合公安机关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勐海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以下简称《谈话制度》)。

    《谈话制度》共十六条,分别明确了党风廉政谈话的内容、对象、程序和要求。谈话类型分为党风廉政例行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四类。谈话对象为县公安局所属科、室、所、队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谈话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领导班子的诫勉谈话和同类性质的提醒谈话,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谈话制度》特别强调,凡本人违反纪律,不能履行职责,或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经过诫勉谈话两次以上,仍无明显效果者,应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谈话制度》的建立,将有力促进勐海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全体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为不断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