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牢三大实践着力点 打造执法为民检察院

作者 :罗庆江 杨承福 罗婕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17

   抓牢三大实践着力点 打造执法为民检察院
———州人民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侧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州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立检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教育 深化认识 夯实执法为民思想基础
  坚持把学习贯彻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注重思想引领,提高教育效果。抓好专题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规定的必读书目,帮助干警明确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检察长坚持每周亲自出一期学习思考题,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教育活动以来,共组织学习89次,其中党组学习20次、集中学习6次,各支部学习63次。深化群众观点教育。围绕“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等基本问题,组织开展“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群众路线”等多次讨论活动。深入学习《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引导干警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杨善洲》《雷锋》等影片及《以焦裕禄、杨善洲为榜样深学细照笃行》《傣乡楷模》《云南检察人物风采录》等,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邀请州纪委宣教室为干警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组织参观州委党校和西双版纳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让干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立足实践 注重特色 着力落实执法为民行动 
  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教育活动的成果运用到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1-9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512人,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604人,对暴力恐怖犯罪及时快捕、快诉。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职务犯罪31件42人,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228件。进一步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制定《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执法办案承诺书》。采取定期接访、联合接访等形式,认真解决群众的诉求,使一起长达18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积极推进为民服务窗口建设。把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公诉、侦查监督部门作为重点,加强接待人员的思想教育,落实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密切协作配合,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28件,全部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复,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重复来访、越级上访。
  边整边改 见诸行动  着力构建和谐检民关系
  检察机关把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作为践行为民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针对查找出的就案办案、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组成“移动预防犯罪课堂”,先后向200余名村干部和群众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与景洪市勐养镇江边村小组成立了“法律诊所”,为群众提供服务40余人次。扎实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检察机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方案》,院机关7个党支部的党员分别到社区报到,领取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服务事项,捐款献爱心9500余元,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义务劳动190余人次。深入开展调研听民生、解民情。先后深入到9个单位和挂钩联系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美丽乡村”等活动,共协调物质经费近160万元,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