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四风”问题“亮剑”

作者 :景洪市检察院 来源 :西双版纳政务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9-11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四风”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敢于“亮剑”,取得一定成效。
  聚焦“形式主义”,整改文风会风。把好会议“审定关”,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确实需要召开会议的,严格依照会议内容确定规格。把好会议“程序关”,进一步规范院各级会议安排流程,要求召开部门会议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办公室备案。把好会议“数量关”,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对内容相近的会议进行合并,凡能通过电话、内网通知等简便形式布置任务的,不再召开会议。把好文件“审批关”,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下发文件一律按照“短、实、精”的要求撰写,杜绝空话、套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发简报期数减少10%、下发文件减少5%,会议减少5%。
  聚焦“官僚主义”,密切检群关系。一是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针对有群众提出的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有效宣传不够的问题,迅速整合各部门宣传骨干力量,充分利用景洪检察官方微博、微信、《西双版纳报》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二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线索受理工作,改进线索受理台帐的登记方式,提高对群众来信举报登记、录入和分流处理的工作效率,做到不拖延、不积压。三是强化检察职能履行。深入挂钩扶贫点、各类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对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针对社会公众测评中提出的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履行不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不够等问题,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职务犯罪侦查。
  聚焦“享乐主义”,强化内部管理。一是健全办公办案用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州市关于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办案用房使用要求,对办公办案用房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目前,共整改办公用房20余间、面积316.7平方米。二是严格考勤和请休假制度。严格推行日常考勤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勤制度。纪检组、政治处利用指纹打卡机进行日常考勤,纪检组每月至少抽查3次,并及时发出督查通报,对缺勤、迟到予以点名批评,并将结果纳入个人考核。严肃请休假制度,干警请假需到政治处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的起止时间;干警公休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院政治处填写公休单,注明休假的起止时间。凡不填写请假单、公休单的,视为脱岗或缺勤,按规定处理。三是严格检务督察制度。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对干警遵守《八项制度》、规章制度、执行办案纪律、安全办案规定、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督察。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的跟踪、监控,利用审批、盖印等环节对案件进行纠偏纠错,严格案件质量把关。坚持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突出对公诉、侦监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督察。
  聚焦“奢靡之风”,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一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接待,报销接待费需由检察长、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及计财局局长签字同意,接待账单定时公开,让公务活动“阳光化”。二是抓实领导职责。要求院领导、科室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干警的监督。三是学习宣传先进。在全院范围挖掘德才兼备、干事创业的优秀干警,并组织他们上台讲党课,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营造艰苦奋斗、扎实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