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六难”“三案”问题州法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作者 :朱昌献 来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7-18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深入基层法院、基层法庭以及挂钩联系点调研恳谈、走访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听取意见、征求政法各部门和部分律师以及当事人的意见中,注重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加强对全体干警群众路线教育,始终聚焦“四风”问题,着力在树立群众观点、关注群众诉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政法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并结合实际和查摆出的问题,做到以小见大,即知即改。
中院党组“一班人”在查摆问题时一致认识到,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六难”“三案”问题,严重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极大地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严重危害了人民法院的外在形象,必须下大力研究解决的对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增进群众感情 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一是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教育干警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把人民群众摆在最高位置。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自觉渗透到立案、接访、庭审、执行等每一个司法环节上,把司法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中。二是尊崇司法礼仪,统一服务规范。针对基层法院干警提到的日常司法工作中程序不够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不够统一等问题,院党组迅速举办了全州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项业务培训,对司法礼仪、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和裁判文书制作等都进一步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周边安全环境和审判工作实际,对涉外案件、恐暴案件、偷渡案件和毒品案件的审理进一步进行了规范。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强化正风肃纪。在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抓好法院队伍的作风养成和干警工作能力的提升。在抓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注重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和不断规范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严格诉讼服务纪律和司法行政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关注群众诉求 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
一是重视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全州法院已着手对立案信访及诉讼服务场所建设进行整合。该中心集中整合服务职能,依据功能不同设置符合要求的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调解速裁区、信访接待区、便民服务区、网上诉讼服务区等。通过各服务区的规范建设,标明服务职责,细化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不断完善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二是试行网上预约,实现网上办案。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着手整合现有网络服务资源,积极拓展新的网络服务功能,将实体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延伸到网络,着眼试行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开展远程预约立案、查询咨询、法官预约、网上材料提交、网上信访等网上办案工作。三是落实司法救助,完善执行机制。在诉讼过程中,对经济上确有困难或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予以缓交或减免诉讼费,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加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力度,认真开展涉及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坚持廉洁司法 着力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一是重视廉政建设,加强廉洁司法。坚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上廉政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的品格和廉洁操守,坚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按级负责、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考核落实、奖惩分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家属签订助廉倡议书和助廉承诺书、审判人员签订执法承诺书等,促进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二是加强审务督察,重视司法巡查。根据中院部分中层以下干部工作岗位调整,原有的廉政监督员已不够健全的实际,迅速对各庭室的廉政监督员进行了补充调整。为尽快使廉政监督员熟悉廉政监督业务,上半年中院举办了全州法院廉政监督员业务培训。在开展司法巡查方面,为及时掌握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审判和司法廉洁情况,坚持每年对一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三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网上举报。在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的同时,着手试行网上投诉举报,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自上月起,中院已与省高院联网,加入了省高院网络举报中心平台,在中院设立了网络举报中心,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着力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