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惩贪腐追逃防逃创佳绩

作者 :王宏明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7-11

利剑出鞘惩贪腐追逃防逃创佳绩
——记省人民检察院勐海边境协查站 

  省人民检察院勐海边境协查站成立10年来,紧紧围绕中央、高检院、省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边境追逃、防逃和协查职能,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艰辛和汗水取得了可喜的战果。

  设立边境协查站 抓逃职务犯罪

  由于勐海县与缅甸陆路接壤,边境沿线山高林密,通往境外的羊肠小道四通八达,导致偷越国(边)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为犯罪分子逃亡境外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加了边境协查的工作难度。
  2001年11月,经高检院反贪总局批准,在云南省10个国家级、省级口岸分别设立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边境协查工作站。2004年3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勐海边境协查站成立,办公室设于打洛镇口岸联检大楼内。10年来,勐海边境协查站积极开展各项职务犯罪边境协查、抓逃工作,组成了由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和部分法警为边境协查工作人员,形成了机构和工作人员长期相对固定的工作格局,为边境协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境外司法协作 提高协查效率

  同境外司法部门建立长期的协作机制和司法协助关系,是勐海边境协查站顺利履行追逃和境外协查职能的重要保障。2004年3月30日,勐海县检察院邀请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政法委到勐海县举行了首次司法会晤,针对双方边境打击刑事犯罪、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抓逃、协查等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双方共同签署了《司法会晤纪要》,正式建立了司法协作关系,就各自职责范围、抓捕嫌疑人及遣返逃犯等达成共识。迄今为止,双方已举行了5次会晤。
  工作中,勐海县检察院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政法委通过互派人员学习、公开审判案件、参加节庆联谊活动等方式,维持着良好的司法业务合作关系。2014年1月13日,勐海县检察院收到缅甸掸邦第四特区督察局协查函,请求勐海县检察院协助追缴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在缅甸犯罪涉案赃款。收到协查函后,勐海县检察院及时向州人民检察院作了汇报和请示,召开案情分析会,安排部署干警查找赃款下落。经过多方努力查明,孟某某用赃款39万元以夫妻二人名义购买了一套面积35平方米的房屋。几经周折,孟某某妻子毕某同意用售房款退还孟某某的涉案赃款。目前,毕某正在联系出售该涉案房屋。

  认真履行职责  协查战果显著

  认真履职,高效工作,协查工作成绩显著。2014年1月20日,勐海县检察院接到省、州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通知称:云南省玉溪市交通运输集团汽车培训学校财务人员白某某,因与其丈夫代某某长期参与赌博并欠下高利贷,二人密谋贪污公款300余万元后,极有可能逃往与勐海县打洛镇相邻的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接到通知后,勐海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参与案情研究,部署抓捕方案,向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督察局通报了案件情况,并派出干警奔赴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抓捕二嫌疑人。在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督察局大力协助下,排查了近200家宾馆后,于1月28日分别将涉嫌特大贪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代某某在缅甸掸邦第四特区成功抓获归案。
  2001年至今,勐海边境协查站积极投入协助省内外检察机关抓逃、取证、排查工作,共协助本省和外省检察机关抓获携款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协助本省和外省33个检察院在境内外进行调查取证、摸底排查逃犯情况达50余次,出动警力500余人次、车辆300余辆次。通过抓捕追逃,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近600万元。2004年1月,该院干警金海红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境外追逃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