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注重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建设
作者 :朱昌献 来源 :州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6-05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便民诉讼机制不够健全、诉讼渠道不够通畅的问题,采取重点研究、立行立改,从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入手,注重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
广泛听取意见 关注群众诉求
在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州法院领导班子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聚焦“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听取意见与调查研究并重,开门纳谏听真言,边查边改见行动。分别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面对面”与“背靠背”的形式,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个别听”与“集体谈”有机地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关注群众诉求。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先后采取深入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和“四群”挂钩联系点听取意见,召开律师恳谈会,约见来访当事人听取意见等形式,走进群众、倾下身子、放下架子,直击“四风”问题,让群众讲真话、说实话和心里话,当面评头品足,真心诚意地面对群众、实事求是地面对问题、面对面听取基层干警和群众对州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向州级机关、政法各部门和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四群”挂钩联系点发放征求意见表,背靠背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同时设置意见箱,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共召开各种恳谈会12次、120人参加,发出征求意见表120份,向本院干警发出《领导班子测评表》和《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表》各52份,对州法院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群众测评。
重视窗口建设 回应群众关切
针对群众以及法院干警提出的立案信访场所面积狭小,不便群众诉讼和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设置不健全,缺乏必要的服务设施的意见,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全州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水平,决定在全州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更好地发挥诉讼服务窗口联系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审判的作用。一是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全州法院对立案信访及诉讼服务场所建设进行整合,名称统一为“诉讼服务中心”。室内为来访群众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储物柜和提供笔墨纸张等便民服务设施,悬挂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文书样式等诉讼引导资料。设置安检、监控等设施,配备安保人员等,保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和温馨的司法诉讼服务。二是突出功能设置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集中整合服务职能,依据功能不同设置符合要求的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调解速裁区、信访接待区、便民服务区等,通过各服务区的规范建设,标明服务职责,针对不同当事人的要求,提供不同种类的诉讼引导和诉讼服务,细化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不断提高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效能。三是侧重诉讼服务重点。在完善功能设置建设的基础上,两级法院注重结合审级特点,在诉讼服务重点上做到各有侧重。其中基层法院侧重于服务涉诉群众,突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速裁、咨询查询功能。中级法院侧重于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案件审查、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以充分满足不同涉诉群众的诉讼需求。
创新服务模式 方便群众诉讼
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功能设置建设的基础上,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模式,从抓诉讼服务管理入手,立足各级法院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诉讼服务窗口建设。一是规范“一站式”流程服务。突出窗口功能建设的特色,在中心大厅内张贴服务流程示意图,为当事人释明既详细又简明易懂的诉讼工作流程。在中心入口处设置诉讼引导台,由一名导诉员负责引导群众,面对面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咨询查询等项诉讼引导服务,方便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寻求帮助。在中心内分设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等不同职能的接待窗口,通过标识牌亮明服务职责,分别由具备相应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接待。二是探索诉讼服务新机制。立足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需求的诉讼服务新机制,科学拓展服务功能,全面推进阳光服务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人民群众与法院沟通交流的新渠道,搭建一个服务涉诉群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展示良好司法形象的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平台,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三是重视发挥少数民族法官作用。我州是一个众多少数民族集聚的地方,全州法院除积极培养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外,同时还注重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熟悉掌握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充分发挥各少数民族法官的独特优势,积极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