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执行攻坚“风暴行动”起风暴
作者 :马 芸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07
查封现场、拆除设备、凌晨传唤、曝光“老赖”……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集结,果断采取各种措施执行案件,一批批旧存“骨头”案件被执行,一批批新案被督办,一个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全州执行攻坚“风暴行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四个基本”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高强度、高频率、大力度的执行专项行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州法院执结案件4126件,未结执行案件655件,已执行到位标的11.95亿元,拘留3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268人次、法人413次,限制高消费1026人次,腾房21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为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确保在2018年9月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4月1日起,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拉开执行攻坚“风暴行动”序幕。
两级法院强化组织,成立执行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执行案件进行逐案督办,检查抽查,定时了解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定每个阶段和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采取分组执行、领导包案工作模式,全面摸清案件底数,列出清单,责任到人,细化措施,定出期限,做到“一案一策”;实行工作半月报制度,扎实推进执行工作。
在全面研究执行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全州执行局用足措施,集中火力完成执行攻坚各项指标任务。“会诊开方”,制定计划。对攻坚案件准确统计、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确定拟执结重点案件;结合实际,制定执行攻坚计划和执行行动预案,充分、准确评估风险,积极稳妥推进工作;按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标准,逐条逐项对照,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制定计划、开展工作。集中火力,攻坚执行。每周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执行活动,预先确定重点案件、重点被执行人,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制措施,开展系列集中执行活动,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展“凌晨行动”,利用夜晚至凌晨的时段,集中对多件执行案件中多名被执行人进行传唤及拘留;勐海县人民法院开展“破晓行动”“夜鹰行动”,利用当事人早、晚能够在固定居所的时段,集中办理分片乡镇执行案件。“白条”变“金条”,兑现承诺。严密部署开展集中兑现,勐腊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为6位申请人代表发放执行案款1500万余元;景洪市人民法院、勐海县人民法院也把执行案款及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州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消化旧案、督办新案的方法,坚持“一案一策”、重点破解,攻克大批旧存“骨头”案,今年初的94件旧存案件全部执结。
执行攻坚“风暴行动”期间,全州两级法院综合运用罚款、拘留、搜查、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失信惩戒制度、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处罚措施和网络查控、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搜查、布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强制方式,提升执行效能。经审理,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王某某成为2018年首个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公诉而获刑的被执行人。同时,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景洪市主城区的重点地段,通过广告大荧幕流动播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及官方微博上同步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隐藏,接受大众监督。
积极主动,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执行攻坚进展及存在问题,形成联动执行的最大合力。抓住州人大专题调研解决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机会,向人大代表报告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形成共同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分别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信、《执行工作征求意见表》《执行不能》等材料,汇报今年以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等,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答复;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规范执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