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15名学生到州检察院实习
作者 :杨承福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15
按照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10月10日,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学专业1班的15名学生在该院副院长李红武的带领下,到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实习实训。
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雪松的委托,10月10日下午,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庆江主持召开由法学院和州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习基地授牌仪式暨毕业实习启动仪式。李红武副院长首先介绍了该院历史成就以及学院师资力量、办学成就和学院的基本教育结构等情况,并代表学院对州人民检察院关心重视实习基地和学生实习实训表示衷心感谢!
罗庆江主任介绍了西双版纳州的州情、州人民检察院的历史沿革以及办案的业务量、主要案件特点、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面临的主要困难,要求实习学生要积极转变思想态度,及时进入工作角色,自觉把在学校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争取在实习实训期间学到有用、管用的知识。要珍惜这次实习实训的机会,克服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绝不能泄露有关案件秘密。要坚决服从领导,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纪律,爱护坏境卫生和公物,对工作八小时以外外出的要互相打招呼,并结伴而行,切实注意安全。
在座谈中,州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主动介绍了各自的业务情况,并希望同学们要把实习实训作为人生成长进步的重要平台,认真学习讯问、提审、笔录、公诉、庭审等司法实务工作,进一步丰富司法实践经验,提升专业技能,为今后参加工作打好基础。要主动向指导老师请教,努力学习办案业务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学有所获。要端正实习实训的态度,克服各种困难,多在实践中学习,多在学习和实践中思考,通过这次锻炼,为今后工作做好法律积累。
学生在发言中表示,将珍惜学院与检察院给予的这次实习实训机会,把在校所学的知识有效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学习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为丰富法律实践经验打好开端。服从领导,尊敬师长,虚心求教,努力在实践中提高法律技能,不断巩固在校所学到的理论成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主动服从管理,力争在实习实训期间留下一个良好的形象,留给自己一个美好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