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积极探索捕诉合一改革

作者 :杨承福 来源 :州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7

为进一步优化检察权配置,节约司法成本,不断提高检察环节刑事司法的质量和水平。8月23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雪松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就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合一办案作出了部署要求。州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及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进组织学习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工作意见》等相关材料,认为积极探索捕诉合一的办案机制,是不断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战略目标,也是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严防冤错案件发生的迫切需要。选取宜昌市检察院捕诉合一的办案机制来学习、参考和借鉴,比较符合我州检察工作实际,也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捕诉合一改革仅次于年初的部门、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对大家的思想和工作暂时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压力,希望大家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行动起来,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积极投入到检察改革的具体实践中。

 

李雪松检察长在会上指出,捕诉合一,就是将批捕和起诉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是中国司法体制下的合理选择。这个改革怎么改?需要大家、需要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当前,最关键是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着力解决好方向理念的问题。随着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探索内设机构整合、捕诉合一等改革。《检察日报》等新闻媒体都在大量报道捕诉合一的情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一定要把握好检察改革方向、导向、主心骨和定力。从今天起,我们就要立即行动起来。

二是要认真解决好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全国部分检察院探索捕诉合一的情况来看,其模式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就目前我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运行情况表明,在实践中也是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们整合刑事检察工作后,侦查监督对公诉工作、公诉对侦查监督工作一时都难以适应,绝大部分同志需要从头开始学,因此大家要对改革、对中华法治充满自信,积极采取“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方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积极探索,确保大家及时进入工作角色,全面落实好办案责任制。

三是要加强组织保障的问题。国际上没有哪一个模式是通行全世界的。我们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模式,就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作保障。今天上午大家讨论后,下午院党组要召开会议研究捕诉合一改革,并明确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事项,以便于开展和推进工作,积极探索总结西双版纳检察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经验。

 

参会的检察委员会委员以及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人员在发言中表示,探索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是大势所趋,在州检察院先行先试既为我们探索和思考留有空间,也为我们培养综合型人才搭建了平台,为检察官施展才华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要转变司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改革部署要求上来,主动把压力变为动力,及时适应改革任务的需要;要结合州检察院工作实际,把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作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办案精准化水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注重工作创新,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院党组提出“突出提升案件质量,从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全面树立新时代检察新形象”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会上,州检察院未检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未检部门开展捕诉合一办案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