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作者 :张海云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31
2018年初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目的就是扫除黑恶势力,严惩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人民群众一片净土。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景洪市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惩处,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除恶务尽的严打精神相融洽贯彻到普法活动中。
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刚开始景洪市普法办就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结合“法律七进”、“法律7+N”等活动,拓展平台,延伸法治宣传触角,构建大宣传网络。确保让群众看到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是以播放宣传广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法治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现场咨询台、网络微信平台、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形式,重点就当前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几类犯罪行为、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举报联系方式和途径进行宣传。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单,一边认真细致的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案件、行业及扫黑除恶方面的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让群众认识到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刻意义,有效提升群众对涉黑涉恶情形的鉴别力。同时,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有奖举报方式、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同身边存在的各类黑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举报、检举各类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黑恶势力的了解,发现黑恶势力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真正的做到全民参与积极行动,共同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据统计,截止7月5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部署会议80余次、宣传活动110次、张贴公告500余张、悬挂横幅115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接受咨询66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约1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