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多措并举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作用

作者 :牟太兴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31

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机关将人民调解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及萌芽阶段,切实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全州375个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调解案件3.85万件,调解成功3.61万件,调解达成协议涉及金额2.5亿元。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以村(居)为重点,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目前,全州有乡镇(街道、农场)调委会38个,村(居)调委会27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0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20个,人民调解员6781名。并加强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州在州、县市两级分别设有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保险业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0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8名。

司法行政机关抓好基层司法所长培训,切实提升司法所长的业务能力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抓好人民调解分级培训,抓好人民调解专项培训,提高各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近年以来,全州司法行政机关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600余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4万人次。

建立调委会和调解员电子档案,实现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规范人民调解组织设置,逐步在每个村(居)调委会建设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警司联调和检司联调。建立人民调解案件信息管理平台,确保矛盾纠纷和人民调解信息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员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有50余个人民调解组织和4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其中有8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得司法部和中华全国调协表彰。

发挥人民调解排查化解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统一登记。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从解决群众身边事入手,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全州375个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5951次,预防纠纷329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39件531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77件10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