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成效

作者 :马评超 牟太兴 来源 :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8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机关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中心,建立健全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平安和谐西双版纳建设。

一是完善村(居)调解组织。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居)小组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员,以管理区域或单位为单元格,建立基础、责任、独立网格单元,将责任落实到格、落实到人。全州241个村委会、36个居委会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委会人民调解员5540名、居委会人民调解员451名,实现村(居)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建立每季度、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等“四定”办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结合排查纠纷的种类、特点实行分类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档案。2017年至今,全州277个村(居)委会排查纠纷1112次,预防纠纷588件。

三是高效率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联合多方抓实矛盾调处机制,实行分级调处,按照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划分纠纷调处层级,做到矛盾纠纷件件有落实、件件得化解,调处全覆盖、无遗漏。2017年至今,全州277个村(居)委会化解矛盾纠纷22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