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平安傣乡创建

作者 :罗庆江 杨承福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1-0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平安傣乡创建
西双版纳州检察院不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3年,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责。以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西双版纳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82人、起诉2099人。紧密结合办案实际,集中力量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杀人、黑恶势力、毒品和抢夺、抢劫、盗窃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为保障边疆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有案必查的原则,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的机制和作用,形成了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提高了侦查工作的整体效能。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5件43人,其中立案查办涉农领域13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10人,追究行贿犯罪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稳定。
  ——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狠抓自身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监督撤案3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77人、不起诉43人,提出追捕漏犯40人,追加漏罪47个、漏犯36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提请民事抗诉4件,依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执行监督48件。对脱管、漏管的46名监外执行犯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建议,已全部被采纳。通过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制定了加强检察内部涉检信访协作配合规定,认真落实好检察长接待日等工作,审查处理各类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285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5件,救助刑事被害人2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化解息诉了一批申诉案件,认真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刑事和解1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6件,节约了诉讼成本。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1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和领域的特点,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13次,开展调查、案例分析12件,提出的11件关于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预防检察建议全部被相关单位采纳。注重预防宣传,向有关部门发放预防宣传材料350余套(册),开展各类预防犯罪法制宣讲39场次。与州纪委在西双版纳监狱共同创建了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17次。与12个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签订和实施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配合办法》,并履行好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形成了专门预防、内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职。
  ——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传统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将党的理论和忠诚信念转化为履行职责的根基、推进工作的动力、维护正义的标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办案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注重防范和纠正执法及工作中的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保持良好的检察职业操守和风范。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把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边疆、爱检察事业精神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趣味小组、“以竹喻检”、学习《傣乡楷模》征文等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成时时受教育、处处受熏陶的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增强检察人员道德素质,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目前,全州4个检察院已有1个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有3个院已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