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调研森林资源执法工作

作者 :韦 莉 来源 :州森林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04

    3月24日,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德智率刑事一庭、二庭法官一行9人深入勐养派出所辖区,实地调研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交流探讨当前森林资源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多个疑难问题,统一审判机关和侦查机关在森林资源方面的意见,为今后涉林刑事诉讼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勐养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与森林公安民警开展调研座谈。在调研座谈上,州森林公安局法制大队和勐养派出所向调研组介绍了当前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以及执法办案现状,特别就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林业技术鉴定“二调数据”采信、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定性、历史性林地案件中层层转包或继承的责任划分等疑难问题,从森林资源保护大局和执法办案客观实际进行全面分析和阐述,提出意见和观点。调研组就森林公安提出的意见和观点,从诉讼证据标准、历年诉讼判例等各层方面进行交流和解答,并就森林公安刑事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后,调研组一行深入林地案件现场和自然保护区腹地,结合森林公安民警现场介绍和讲解,对涉林案件技术鉴定中“二调”数据适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现场进行现场调研,直观体验和感受森林公安侦查取证工作环境。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森林公安机关在警力匮乏情况下,以“小警力”守护“大资源”的能力和担当,对森林公安长期以来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赞许。调研组表示,此次让人民法官从“审判席”到“侦查现场”的调研方式,法官更直观了解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的严峻形势以及森林公安在侦查取证中面临的特殊性、复杂性,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森林资源案件有很好促进作用。今后,景洪市人民法院将更加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森林公安的沟通与交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使用审判“法治手段”,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共同保护西双版纳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