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中级人民法院四项举措全力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题
作者 :州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唐永琼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9
近年来,我州市场经济及金融活动在国家各项经济战略项目的推动下蓬勃发展,由金融部门申请执行的涉金融案件数量及标的额呈上升趋势,金融案件也呈现出“规格高、难度大、影响广、类型新”的特点。案件能否执结不仅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还会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切实保护金融单位的合法权益,既是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2017年以来,西双版纳中院以“迅雷”行动为契机,对收执的金融案件情况不断分析,探索规律,总结出执行方法,依法充分用好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手段、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方法,有效化解金融案件执行难题。
一是明确责任。西双版纳中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五名党组成员对22件未结涉金融案件全部包案。通过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明确执行局长和案件承办人的职责,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的工作格局,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凝聚共识。牢固树立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执行干警们树立“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充分利用正常上班时间、合理利用节假日和周末时间,主动配合当事人时间办公,坚持采取“凌晨执行”、“错时执行”等手段,全面开展工作。
三是深化联动。为使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切实取得实效,提高金融部门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化执行联席工作机制的效用,版纳中院采取不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方式,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及时把审判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金融业务管理方面的疏漏和违规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以利于及时查漏补缺,修正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金融部门严格信贷审查,加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状况以及担保物的保管、处置等情况全程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提请法律保护,一定程度的提前预防涉金融案件的“执行难”。
四是获取支持。“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之难,破解“执行难”也不能仅靠法院一家之力,在涉金融执行案件中更是如此,只有加强多部门联动,获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才能取得执行实效。一方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对执行中可能影响到涉及地方一些纳税支柱企业、一些影响职工生活、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能够及时请示汇报,谨慎处理。通过执行和解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处理,既要确保金融债权的执行,也要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地方和谐稳定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利用普法宣传及相关媒体,积极营造诚实信用的金融信用良好氛围,同时消除各种形式的地方、部门保护,减少法院执行工作的阻力和困难,为彻底解决金融纠纷案件“执行难”提供保证。
五是优化整合。一方面高度重视涉金融执行案件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年初我们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统一调度,加大力度,集中优势力量,成立专门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组,有计划地进行清理,在将专项执行常态化的同时,保障了执行队伍战斗力,实现了专项执行与日常工作两不误,用最小成本换取最大成效的工作目标;另一方面创新涉金融执行案件方法,加强对涉金融执行案件特点的研究,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不同的被执行人制定与之相宜的执行措施,穷尽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确保案件及时有效执行,提高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使案件的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