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打工讨薪难 法律援助帮维权

作者 :江 勇 来源 :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5

    近日,西双版纳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3件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结案,一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农民工的诉讼请求。

2015年4月,昭通籍农民工冯某某、杨某某和四川籍农民工李某某为了生计,分别从老家远赴缅甸国南板地区为中国雇主李某种植、管理香蕉。2016年4月,香蕉收获后,经结算,雇主李某应向冯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分别支付劳务报酬67000元、20000元和12000元。但是,李某以未拿到香蕉款为由,未向3人支付劳务报酬,仅写下欠条并承诺年底付清。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3名农民工多次找李某索要劳动报酬未果,多方打听找到了州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今年7月,州法律援助中心收到3名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通过审查,随即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指派律师进行办理。考虑到农民工的维权成本以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本着维护受援人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法律援助律师多次与李某沟通和协调,拟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但李某不愿意调解。于是,法律援助律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李某支付3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共计99000元。通过法院近三个月的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工到境外打工的越来越多,与雇主产生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由于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低,受雇于雇主做工时,有的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有的合同履行完后没有进行结算,还有的合同履行完后雇主失去联系,一旦发生纠纷,就给今后的维权增加了许多问题和困难,甚至维权不能,输掉官司,使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为此,作为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形成联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让农民工知法、用法、尊法、守法,确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维护好合法权益,让他们用双手创造财富的时候“不流泪、少流泪”。